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 2025-03-25
来源:财政金融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浏阳经开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浏阳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4.负责浏阳经开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浏阳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浏阳经开区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浏阳经开区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6.负责浏阳经开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及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浏阳经开区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7.负责浏阳经开区党的建设工作。
8.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浏阳经开区的综合管理、统计、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9.根据授权,负责行使对浏阳经开区管理范围内的公安等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10.承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和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1办6局,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工作局、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科技局)、经济合作局、开发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营商环境工作局)、财政金融局,并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了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党委、企业党委。核定二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征地拆迁所、产业投资促进中心、社会事务协调中心、城市环境治理事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法律事务中心、金阳新城建设事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中,政务服务中心与行政审批服务局(营商环境工作局)合署办公,法律事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挂靠在社会事务协调中心;6个市直部门在园区设立相关服务机构,分别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园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园区林业事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园区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3,247.09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0万元,体制分成146,04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40.44万元,主要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3,24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2.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2.46万元,教育支出4,58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7,3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922.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526.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95.62万元,预备费1,44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5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40.44万元,主要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7,247.0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2.56万元,占13.73%;公共安全支出532.46万元,占0.36%;教育支出4,589万元,占3.12%;科学技术支出37,322万元,占25.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8万元,占1.61%;节能环保支出13,922.73万元,占9.46%;城乡社区支出55,526.92万元,占37.71%;交通运输支出520万元,占0.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95.62万元,占1.56%;预备费支出1440万元,占0.98%;债务付息支出8500万元,占5.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443.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9,455.5万元,公用经费988.4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6,803.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30.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和政务大厅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促进和经济运行等方面;质量安全监管8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市等方面;食品安全监管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等方面;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专项等方面;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32.4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专项和平安园区等方面;其他普通教育支出4,58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专项等方面;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7,322万元,主要用于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8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安置管理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9.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社会事务等方面;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73.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服务工作等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19万元,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生活补贴等方面;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25.73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等方面;水体12,59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及尾水湿地管理等方面;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598.2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7,928.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等方面;公共交通运营补助52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交通及通勤车等方面;安全监管1,687.9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安全服务和消防专项等方面;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专项等方面;预备费1,440万元,主要用于出现的不可预见或突发情况;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8,5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000万元,其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6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88.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5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6.13%,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6.6万元,主要是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9.98万元,拟召开18次会议,主要是经济工作会议、非公党建会议等专项会议;培训费预算143.12万元,拟开展20次培训,人数约3000人,主要是企业安全生产培训、非公党员教育培训和企业社保培训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94.0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240.5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3,2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3.97万元,项目支出142,803.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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