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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开区北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7-07-24

来源:浏阳市经开区

  浏阳经开区北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浏经计【2017】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是浏阳生物医药园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浏阳经开区北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北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浏阳经开区北园,具体位置为浏醴高速、丰盛路与经十路合围处。

  3、项目概况:北园污水处理厂建设总规模为12万吨/天,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8万吨/天污水处理规模和3万吨/天再生水回用规模,其中工程总图、厂区公共建(构)筑物考虑远期扩建需要按总规模12万吨/天设计,主体工艺污水处理规模按8.0万吨/天设计。污水处理出水基本控制项目中常规污染物指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水标准执行(TN≤10mg/l)。(再生水指标等详见第四章: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4、项目总投资:以可研批复金额为准。

  5、项目工期要求及服务周期:(1)总工期60天(含地勘)。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和方案深化设计;可研报告和方案深化设计审批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详细地勘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2)从中标之日起至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止。

  二、招标范围:

  (1)可研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8.0万吨/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协助审批并通过评审等;(2)勘察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8.0万吨/天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可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及补充勘察)及地形测量复核并承担任何勘察的缺陷修复;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3)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8.0万吨/天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可研资质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给排水,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资质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需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专业类乙级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应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任可研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个人申报的执业方向应至少包含以下一种:环境工程、建筑市政、工程技术经济管理)。

  4、投标人须具有一个及以上入围业绩。

  本项目入围业绩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8万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设计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两种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投标人不能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原件的,可用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公章代替】。

  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可研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半年内(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本项目可研和设计需由同时满足两者资质要求的同一家单位负责完成;

  8.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以同时具有可研和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括给排水,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需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专业类乙级资质;

  8.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六、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17年7月24日~2017年8月15日 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规划设计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招标答疑”栏目上以“浏阳经开区北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

  4、投标人应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十、未中标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中标人承担项目招标范围的全过程服务,服务费按中标金额收取。对未中标单位的经济补偿前提是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第1名(中标人)的不予补偿,第2、3名的补偿金分别为4万元、2万元,其余的投标设计方案不予经济补偿。关于本项目设计补偿费用招标人拥有最终的解释说明。

  十一、行政监管

  监督机构:浏阳经开区招标及审查中心,联系电话:0731-83280520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

附件:


浏阳经开区北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正式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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