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7-07-29
来源:浏阳市经开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经开区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浏经计[2017]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经开区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
2.3 建设规模: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提质改造工程全长2.06km,路幅宽度60m。
2.4 本次招标范围: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K1+040-K3+100段机动车道、中央分隔带、北侧生态绿化带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和南侧生态绿化带靠北侧的一排香樟。两侧辅道、人行道及树池、生态排水沟和南侧生态绿化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期要求:本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开元大道(K1+040-K2+160)(竹山路-浏澧高速连接线),工期为70日历天。第二阶段:开元大道(K2+160-K3+100)(浏澧高速连接线-健康大道),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区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8 本次招标计划投资:约4100万元。
2.9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通过二维码查询属实(按照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件规定旧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及其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9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7月)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社保证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21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招标答疑”栏目上以“浏阳经开区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及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hnjytz.com.cn/)发布。
9.行政监督
监督机构:浏阳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联系电话:0731-8328052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若注册地在浏阳行政区域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承诺若其为本项目评标结果的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在浏阳经开区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已在浏阳注册或已在浏阳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浏阳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企业除外),由分支机构依法依规对本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和税收缴纳。对不履行承诺的,招标人据此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
10.2 因本项目采用湖南省住建厅2015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1-83666612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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