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印之味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酱卤肉制品400t、豆制品300t、水产制品1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0-07-03
来源:环保分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关于湖南印之味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酱卤肉制品400t、豆制品300t、水产制品1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湖南印之味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酱卤肉制品400t、豆制品300t、水产制品1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开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4103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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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酱卤肉制品400t、豆制品300t、水产制品100t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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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大道以北,健康大道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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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印之味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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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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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印之味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大道以北,健康大道以西。项目拟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湖南全冠实业有限公司4号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2),租赁面积为179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584m2,该厂房共2层,厂房第一层布置1条鱼制品、肉制品和豆制品生产线,厂房第二层主要进行各产品的外包装及杀菌消毒。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食品生产,投产后预计年生产酱卤肉制品400t、豆制品300t、水产制品1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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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类比同类工程,运营期机械设备噪声产生源强一般为70~85dB(A),经项目生产车间墙体阻隔和几何发散衰减后,厂界可以达标。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源为烤制、油炸、卤制(油烟)废气,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引至屋顶排放,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油炸机使用液化天然气为能源,液化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接至厂房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依托湖南全冠实业有限公司污水设施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浏阳市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后入捞刀河,达标排放。 (2)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抽检废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定点收集暂存后出售给饲料加工厂,废弃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隔油沉淀池浮油及油渣、废植物油收集于密闭桶中,定期交油脂收购商处置,卤渣与生活垃圾定点暂存,定期清理转移至湖南全冠实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按照上述措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后,基本不对外环境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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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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