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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阳新城人民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01-27

来源:环保分局

浏阳市金阳新城人民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浏阳市金阳新城人民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103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市金阳新城人民医院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柳冲路以南,昌平路以东

建设单位

浏阳市洞阳镇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搬迁选址在浏阳经开区(高新区),柳冲路以南,昌平路以东,浏阳市金阳新城人民医院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8364.81m2,总建筑面积34779.68m2。建设一所二级甲等以上规模医院,分期实施,一期为中心卫生院,远期二甲。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建筑面积7157.96m2,一期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一期主要建设1栋门诊楼(地上6 层、局部5 层,地下1 层)、废水处理建筑及大门、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给排水、室外供配电等配套工程。搬迁后一期设计床位数156个。门诊数量300人次/天。一期不设置食堂、宿舍、洗衣房、传染科、太平间、备用发电机、锅炉房。员工服装以及病人病服、床单等将外委第三方单位清洗。医院设有DR仪等,不存在洗片及洗片废水。放射科中DR室、CT室等涉及放射性污染的设备不在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内。建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辐射污染进行专项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口腔科、检验科废水经中和处理后连同其它废水经项目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l8466-2005)表2 中预处理标准及总磷、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封闭地埋式,将格栅井、调节池等产生恶臭的污水处理池密闭起来,并预留进、出气口,把恶臭气体有组织收集起来,恶臭收集效率可达95%以上,收集后的气体采取除臭塔消毒除臭处理后引至地面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影响不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中药药渣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和栅渣,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采用防渗漏的容器密闭包装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建设单位采取妥善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确保无固体废物外排的情况下,固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发布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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