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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菲林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03-31

来源:环保分局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菲林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菲林片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103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菲林片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7号蓝思科技北二园B栋厂房

建设单位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航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北二园B栋厂房部分车间。新建年生产菲林片3000万张,年生产熔喷布2450吨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蓝思科技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主体施工期只对厂房进行简单的装修及设备的安装;工程无土建施工,污染物产生量较小。

营运期: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清洗废水依托厂区内蓝思智控(长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项目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厂区排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捞刀河。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水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印刷工序、熔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2套活性炭吸附+喷淋塔+UV光解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项目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57-2017)表1挥发性有机物的限值。本项目各污染物占标率均小于10%,本项目各无组织废气排放无大气超标点,无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昼夜噪声值北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值,其他均符合3类标准。因此,在落实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保护膜、不合格膜片,在厂车间内暂存后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桶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的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储存,并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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