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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4-22

来源:环保分局

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1年4月13日-4月21日对五个环评报告表(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9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通讯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4103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及批复链接

审批时间

长环评(浏阳)[2021] 70号

长沙蓝思新材料有限公司辅助材料扩建项目.pdf

2021.4.15

长环评(浏阳)[2021] 71号

中川新型材料制造(长沙)有限公司PP隔热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pdf

2021.4.18

长环评(浏阳)[2021] 72号

湖南协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80吨金属结构件平台和环保箱建设项目.pdf

2021.4.18

长环评(浏阳)[2021] 74号

湖南飞象制药有限公司消毒用品、医疗器械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pdf

2021.4.2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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