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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11-10

来源:环保分局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开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安大道8号

建设单位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是在已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募投厂区新增肉制品、素食、炒货、果冻布丁等休闲食品生产线;烘焙厂区新增蛋卷、吐司类食品生产线;(2)现有综合车间油炸工序配套设置一台(1t/h)导热油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拟经车间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捞刀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油烟废气、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和车间异味和污水站恶臭。其中,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关于印发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中相应要求;项目烘烤工序车间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车间不低于15m排气筒外排,车间异味通过在主要散发异味的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烘烤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喷淋+UV光解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5)有组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音,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新增的固体废物与现有工程处置方式相同,其中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食品垃圾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处理(目前是交由浏阳市爱姣农厂处理);油炸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污水处理站隔油池拦截的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废油脂收购单位进行回收(目前是交由惠州市杰创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污泥和栅渣交由湖南三华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紫外灯管则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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