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鸿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11-30
来源:环保分局
湖南鸿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湖南鸿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开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鸿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经开(高新)区丰裕北路以西,永福路以北,礼耕北路以东,鼎盛路以南,一期项目的西侧和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鸿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鸿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千万元购买现有厂区西侧和南侧的两块空地进行二期项目的扩建即本项目。本扩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面积为8065.36m2,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厂房,南侧空地新建厂房将布置为生产区,西侧空地新建厂房布置为仓储区;扩建项目新增高分子复合芯体材料50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废水经一期工程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排入永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捞刀河。 2)施工扬尘采取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围栏挡尘、降低运输车速、原材料遮盖运输、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处理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由于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扩散较快,对项目周边的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小。 3)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夜间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施工期产生的废钢筋等金属回收外卖,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等可回填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 1)废气 本扩建项目不增设食堂,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无尘纸拆包、分切粉尘,纤维热风成型、热熔胶加热、压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及有机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计算分析,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保洁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永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后排入捞刀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约为70-85 dB(A)。由于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在对各种噪声设备和区域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废品外售: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送往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综上,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发布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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