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2-29
来源:环委办
关于拟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依法终止的;(三)排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四)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等规定。我办现拟对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拟注销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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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污单位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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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浏阳市正牌纸业化工有限公司 |
91430181776768703Q001P |
2025-10-18 |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时间结束前向我办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将依法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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