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艳玲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2-03
来源: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属各单位,市直驻区各部门:
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王艳玲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志同志为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松林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安委办主任(享受局长级待遇)。
刘宪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办副主任,免去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地拆迁所副所长职务。
李岳峰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地拆迁所副所长,免去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赵晓芳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云昀同志为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焦林友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网办主任、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挂)。
张功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副局长。
付安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副局长。
陈方根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肖明辉同志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经开区(浏阳高新区)分局副局长。
彭建辉同志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经开区(浏阳高新区)分局副局长。
熊娟同志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网办副主任(享受副局级待遇)。
免去陈治国同志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办主任职务。
免去张娟娟同志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聘任时间至2021年1月31日止,驻区机构相关人员职务任免已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
中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