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物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6-08
来源:财政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CG-F202105310103
项目名称: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935400.00元
最高限价:935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物业服务管理 |
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物业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935400.00 |
9354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注:a、前文所称“前 3 个月内”特指2021年3-5月;b、前文所称“上年度”特指2019年度或2020年度;c、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9:30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changsha.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changsha.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金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二楼212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6月18日9:30
2、开启地点:湖南金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二楼2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731-82728090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59号(原国税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复兴中路18号3楼302室
联 系 人:汪女士、李女士
电 话:15173192388、1538809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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