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新城核心区120亩工业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服务询价函
发布时间 : 2022-07-06
来源:金发集团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阳新城核心区120亩工业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根据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拟收回、已收回、拟转让或用途变更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地块,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土地责任人开展调查,并将地块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由市、区县(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知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期:90天(分阶段实施)。
1.4服务内容:1、该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先对恒佳铝业、振兴铸造、惠洋实业、飞跃冶铸厂地块进行土壤调查,湘德机械厂完成征收后再进行土壤调查,调查面积约120亩。2、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二、 资格及人员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CMA资质;
2.3投标人具备相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业绩;
三、评标办法及上限价
3.1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
3.2服务费上限价:总价48万元,单价上限为4000元/亩,共120亩。
四、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4.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付款方式
5.1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为恒佳铝业、振兴铸造、惠洋实业、飞跃冶铸厂地块,二阶段为湘德机械厂地块。在完成各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按实结算,结算完成后2个月内进行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7 月7 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
七、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单位资质及业绩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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