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新城白鹭湖开发项目勘察(第二次)询价函
发布时间 : 2023-11-17
来源:产建投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阳新城白鹭湖开发项目勘察(第二次)。
1.2项目建设单位: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金阳新城白鹭湖开发项目,主要内容为打造中心片区休闲体育公园(白鹭湖公园),用地面积约600亩,预留空地后期建设体育场馆,实现经营收入。
1.4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及配合完成后续设计、审查及现场施工服务工作。
二、 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评标办法及上限价: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服务费上限价:50孔×1200元/孔=60000元;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上限价。
三、 投标文件组成
3.1 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
四、 付款方式
4.1提交经审查的完整勘察成果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提交成果一年后未开工,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提交成果一年内已开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 其他
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未提供完全或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或废标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2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
六、 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四:投标承诺函
附件五:合同范本(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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