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国内生物医药产业新一轮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依托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优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生物医药产业链,加速开展以创新药为引领的产业创新转化,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园区生物医药产业“二次腾飞”。
实现跨越式增长
形成超千亿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培育2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20亿元的引领品种
培育5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10 亿元的引领品种
培育10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5 亿元的龙头品种
培育30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1 亿元的主打品种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
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二次腾飞”,更好地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4)2号),浏阳经开区管委会于2024年2月27日印发了《实施细则》,对政策进行补充说明。
查看详情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肖利军解读《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
《政策》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着力招大引强、鼓励研发创新、推动做大做强、推动做大做强、强化人才引进、支持投资融资、支持投资融资……
查看详情据不完全统计,园区目前共有生物医药企业180余家,其中制药类企业64家占比34.6%,医疗器械类企业67家占比36.2%...
查看详情>>咨询和说明:
本政策由浏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产业发展局承担,并由其负责制定、执行相关实施细则。
1.适用奖补的企业(项目)必须是注册地在浏阳经开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据招商合同和相关规定在浏阳经开区全额纳税的,从事生物制剂、化学药(含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企业,以及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2.适用对象的同一事项涉及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经开区等其他政策同时支持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3.招商引资项目在合同政策享受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4.获得本政策奖补的企业(项目)和生物医药产品品种,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迁出园区否则全额退还所获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