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返回首页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抢抓国内生物医药产业新一轮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依托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优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生物医药产业链,加速开展以创新药为引领的产业创新转化,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园区生物医药产业“二次腾飞”。

力争到2027年

实现跨越式增长

形成超千亿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 培育2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20亿元的引领品种

  • 培育5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10 亿元的引领品种

  • 培育10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5 亿元的龙头品种

  • 培育30 个以上

    年销售额过1 亿元的主打品种

发展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园区目前共有生物医药企业180余家,其中制药类企业64家占比34.6%,医疗器械类企业67家占比36.2%...

查看详情>>
红利查询
您想查询的红利主体是?
    数据加载中...

咨询和说明:

本政策由浏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产业发展局承担,并由其负责制定、执行相关实施细则。

温馨提醒

1.适用奖补的企业(项目)必须是注册地在浏阳经开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据招商合同和相关规定在浏阳经开区全额纳税的,从事生物制剂、化学药(含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企业,以及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2.适用对象的同一事项涉及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经开区等其他政策同时支持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3.招商引资项目在合同政策享受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4.获得本政策奖补的企业(项目)和生物医药产品品种,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迁出园区否则全额退还所获奖补资金。

进入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