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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 : 2024-11-28

来源: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您的安全生产权利:

1.上岗前接受安全知识培训的权利。

2.安全生产知情权与建议权。

3.对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与撤离权。

6.享受工伤保险与伤亡补偿权。

您的安全生产义务: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参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三级安全教育:即新入职人员必须分别经过项目部级、作业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三同时:即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护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在生产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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