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18-09-19
来源:浏阳经开区
为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减轻企业投资项目负担,确保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先建后验”管理模式试点的通知》要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的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设项目除外)实行“先建后验”审批程序,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项目签订招商合同后,政务服务中心将向建设单位发放“先建后验”服务告知书,建设单位可启动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项目外,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环评、安评等中介机构,根据告知书内容进行相关工作。同时可进行工商登记、项目登记备案等工作。
二、建设单位提交规划方案,规划部门初审通过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方案会审。建设单位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将规划方案报规划部门批准。规划总图批准后进行规划放线工作。建设单位根据放线结果开展施工前的场地整理、工棚搭建等工作。
三、承诺备案。规划总图批准后,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时序安排,就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环保设施设计审查、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建设资金监管、费用缴纳等事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报政务服务中心。承诺经审核、公示通过后,建设单位可开展实质性技术设计及技术审查工作。
四、初步设计审查、环保设施设计审查、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技术方面的合规性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查或由相关部门认定的专家库遴选专家提供专业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由政府依法依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图审查单位,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采用网上图审的方式进行审查。
五、建设单位完成了施工图审查,确定了施工、监理单位后,住建部门进行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质安监委派,项目正式动工。在主体工程建设前,建设单位需向各审批部门提供法定的审批资料,换发正式审批文件后向住建部门申请施工许可。环评报批手续未完成,未获得正式施工许可,不得进行主体工程建设。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图纸内容进行施工。各部门有权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监管。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各部门验收标准备齐资料后提交至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在核验资料齐全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企业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附件:1.“先建后验”产业项目的准入条件
2.项目审批流程
3.审批环节清单
4.产业项目审批需提供资料清单
附件1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项目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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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准入条件执行标准 |
告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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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 |
1.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2.有行业已经出台行业准入要求的应符合行业准入要求。 |
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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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
排放标准:废水: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工业企业废水氮污染物、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废气: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5.《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3201-91);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噪声: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危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 第36号);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 第36号);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4.《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卫生防护距离:1.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计算需要设计的卫生防护距离。2.特定行业的需要执行特定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其他行业类排放标准:1.其他特定行业需要符合相关行业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1.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三级以上。2.特定行业已经制定了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量化指标的,按清洁生产标准要求进行对照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三级以上。总量减排:1.《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公众调查:采用调查问卷方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团体调查对象不得少于20家,个人调查对象不得少于50人;团体调查对象少于20家、个人调查对象少于50人的,应当全部列为调查对象。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 |
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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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
1.用地性质: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2.容积率:各相关产业的容积率按有关文件确定。 3.绿地率:按各相关产业有关文件确定。 4.建筑密度:按照各产业相关规划设计要求确定。 5.建筑层数及高度:按照各产业相关规划设计要求确定。 6.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照各产业相关规划设计要求确定。 7.建筑间距:符合消防安全间距及产业使用要求,如涉及周边为居住建筑的,需满足国家日照要求。 8.建筑效果:按照各产业相关规划设计要求确定。 9.严控非生产性用房指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设施及生活服务的建筑占地面积占项目用地面积比例小于等于7%。禁止企业内部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营业性用房等设施。 10.市政要求:按照各产业相关规划设计要求确定。 |
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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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项目必须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主要地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试行)》(长政办函【2013】191号)文件要求。 |
国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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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发展规划》(2016-2020)要求 |
安监分局 |
附件2
项目审批流程
注:下划线部分为各部门管理内容,未下划线部分为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完成内容。S标记为审查内容,C标记为承诺备案内容。
附件3
审批环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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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核心环节 |
一般环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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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
无 |
立项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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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 |
方案(规划、建筑)审查 |
用地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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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核实 |
工程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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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
人防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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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计审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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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分局 |
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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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园区 建管站 |
质安监委派 |
初步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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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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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 |
图审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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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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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施工、监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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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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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分局 |
无 |
环评文件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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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验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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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分局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
其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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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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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 |
消防设计审核 |
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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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 |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
注:核心环节为重点监管内容,管理部门需组织人员对图件内容进行审查或到场核实。一般环节为非重点监管内容,企业完成承诺内容后报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附件4
产业项目审批需提供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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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部门 |
办理事项 |
需提供资料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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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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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 |
方案审查(规划、建筑) |
1.方案设计文本;2.规划总平面、综合管线平面图蓝图。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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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3.土地权属证明资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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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3.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或相关协议(对周边建设有影响项目);4.施工图审查报告及施工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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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核实 |
1.规划核实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原件;4.规划竣工测量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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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管站 |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
1.浏阳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2.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3.节能计算书;4.建筑节能设计图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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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备案 |
1.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一次审查合格无需提供);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3.施工审查情况报告书;4.经审查合格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全套施工图(含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2 |
数字化审查项目进行电子备案即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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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 |
1.施工合同文本、施工作业分包(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原件一式三份;2.《浏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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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备案 |
1.监理合同文本一式三份;2.监理合同备案表;3.监理项目部组成文件及人员资质证书、监理公司资质证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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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监委派 |
1.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承诺书;2.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承诺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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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 |
1.报建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3.开工条件审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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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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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分局 |
安全条件审查 |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预评价报告;2.安全条件审查意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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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附图;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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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
1.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安全设施验收专家审查意见。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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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 |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
3 |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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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
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审意见。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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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审查 |
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2.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意见。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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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分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3.土地成交价款、契税等缴纳票据复印件及税费审核表(地价款发票财政局盖公章);4.权籍调查表;5.审批单和出让合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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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分局 |
环评文件报批 |
1、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环评审批申请报告;2、经审查通过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4、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规定实施网上备案。 |
15(报告表)/20(报告书) |
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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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大队 |
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审核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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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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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 |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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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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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 |
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备案 |
1.设计审查备案表;2.图纸审查报告;3.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4.经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设施施工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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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
1.全套竣工图纸及质量保证资料;2.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4.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5.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6.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质量监督报告;9.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10.竣工验收备案表。 |
5 |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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