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2-13
来源:浏阳经开区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力“五好”园区建设,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突破两千亿,挺进五十强”目标,根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本政策。
二、重点政策内容
(一)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1、达产扩产奖励:按当年产值增量分档奖励(增量部分的0.5‰):
(2)产值在20亿元-50亿元(不含)且增幅超过10%;
(3)产值在10亿元-20亿元(不含)且增幅超过15%;
(5)产值1亿元-5亿元(不含)且增幅超过25% 。
2、企业规模上台阶奖励:对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奖励(2万元-50万元不等):
(2)产值达到100亿元-200亿元(不含)→奖励30万元;
(3)产值较上一年度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不含)→奖励20万元;
(4)产值较上一年度首次达到30亿元-50亿元(不含)→奖励15万元;
(5)产值较上一年度首次达到15亿元-30亿元(不含)→奖励10万元;
(6)产值较上一年度首次达到10亿元-15亿元(不含)→奖励8万元;
(7)产值较上一年度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不含)→奖励6万元;
(8)产值较上一年度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不含)→奖励4万元;
(9)产值较上一年度首次达到1亿元-2亿元(不含)→奖励2万元;
说明:第1、2条政策就高不就低,起补点为1万元,每个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升规入统支持:
(1)工业企业:新建投产入规奖10万元;“小升规”分阶段累计奖10万元(4万元+3万元+3万元)。
(2)服务企业:月度入库奖5万元,年度入库奖3万元。
(二)鼓励企业智改数转
1、智能化改造奖励: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金额分档奖励(3万元-20万元);设备投资在园区入库纳统的企业,可叠加奖励(1万元-10万元):
(1)投入1亿元以上→奖励20万元(在园区入库纳统,叠加奖励10万元);
(2)投入8000万元-1亿元(不含)→奖励18万元(在园区入库纳统,叠加奖励7万元);
(3)投入6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奖励15万元(在园区入库纳统,叠加奖励5万元);
(4)投入4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奖励10万元(在园区入库纳统,叠加奖励3万元);
(5)投入2000万元-4000万元(不含)→奖励8万元(在园区入库纳统,叠加奖励2万元);
(6)投入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奖励5万元(在园区入库纳统,叠加奖励1万元);
(7)投入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奖励3万元(在园区入库纳统,叠加奖励1万元);
2、数字化转型奖励: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三)鼓励企业攀高向新
(1)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50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晋级补差。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5万元;晋级补差。
(3)全国/省长/市长质量奖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四)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1、绿色示范奖励:国家级/省级绿色示范体系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2、节能减排奖励: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并通过验收→奖励2万元。
(五)鼓励企业供需对接
采购本地配套或高新技术服务奖励:按采购金额分档奖励(2万元-50万元):
采购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奖励2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加5万元(上限50万元);
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奖励10万元;
采购金额在200万元-500万元(不含)→奖励2万元。
排除范围:关联企业、(钢材、气体等)采购不计入。
(六)鼓励企业开放发展
1、参展补贴:按实际费用补贴,单展会最高3万元,年累计不超15万元,同一主题的活动参加多个场次的,每个企业只补助一个场次。
2、举办活动补贴:经报备的产业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费用30%补贴,单活动最高20万元,年累计不超50万元。
(七)鼓励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评选“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根据资金规模、特色产品数量、利率水平、服务质量等综合评价。
三、关键注意事项
1、适用对象:注册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独立法人企业(房地产企业、未达到项目合同约定、环保/安全违规企业除外)。
2、申报规则:同一企业涉及多个同类奖补项目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3、“免申即享”:本文件原则上免申即享;需依申请兑现的在次年1月31日前下发具体申报通知。
4、不重复奖励: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奖补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园区贡献(新投产/初创/科创企业除外)。
四、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政策解释部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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